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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103年度存字第2701、7、341、662號楊國伸之繼承人楊侑陸、楊侑勲、林玉霞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102)存字第2701號、(103)存字第7、341、662號
主旨:因聲請人楊國伸(T10*****68)之繼承人楊侑陸(F12*****09)、楊侑勲(F12*****20)、林玉霞(E22*****21)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2年度存字第2701號、103年度存字第7、341、662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1-01-25
- 更新日期:111-01-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