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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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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存字第758號楊景山、楊天和、楊景茂、楊燿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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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109)存字第758號
主旨:因聲請人楊景山(S100*****1)、楊天和(S120*****1)、楊景茂(S120*****2)、楊燿誌(S124*****6)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院109年度存字第758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1-02-23
  • 更新日期:111-02-2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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