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備程序期日:110年12月1日上午09:30
二、選任程序期日:111年1月18日09:00(審前說明:同日14:00)
三、審判程序期日:111年1月19日09:00
四、評議程序期日:111年1月20日09:00(接續進行宣判程序)
五、座談會:111年1月20日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