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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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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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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 可以,只要卷宗還在本院,都可以閱卷,請與承辦書記官約定閱卷時間。
    [ 110-05-04更新 ]
  • 答: 請寫撤回上訴狀,並將書狀送本院總收文,承辦書記官收到撤回上訴狀,會製作判決確定證明書。
    [ 110-05-04更新 ]
  • 答: 若於第一審終局判決前撤回起訴,原告可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若於終局判決後始撤回起訴,則依民事訴訟法第263條第2項規定,原告對同一事件不得再行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263)
    [ 110-05-04更新 ]
  • 答: 不用聲請,如果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或抗告),一旦判決(或裁定)確定,本院就會馬上主動核發判決(或裁定)確定證明書。若係不得上訴或抗告,於裁判當天或裁定送達時即告確定,毋庸聲請確定證明。
    [ 110-05-04更新 ]
  • 答: 可以具狀聲請補發,但須付費,依「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翻譯費徵收標準」
    第6條之1規定:10頁以內的判決須徵收新台幣100元,10頁以上另外加收費用。
    [ 110-05-04更新 ]
  • 答: 依民事訴訟法399條第2項規定,判決確定證明書,由第一審法院付與之。
    但卷宗在上級法院者,由上級法院付與之。
    因此,如判決於第二審法院確定,卷宗尚在第二審法院時,應向卷宗目前所在的第二審法院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如卷宗已發送第一審法院,則應向第一審法院聲請核發。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第399條)
    [ 110-05-04更新 ]
  • 答:
    1. 聲請人(原告)可至住家附近之戶政事務所,持本院公文書(函)向戶政機關聲請相對人(被告)之最新戶籍謄本(因全省戶政機關之戶籍資料均連線,除了手抄謄本,須親自赴對造戶籍地之戶政機關聲請外,其餘各縣市之電腦戶籍謄本均可在全省任一戶政機關聲請)。
    2. 相對人若為公司,請向各縣市政府建設局(課)聲請。
    [ 110-05-04更新 ]
  • 答: 原告可具狀聲請公示送達,第一次聲請公示送達,當事人須於規定期限內登報,並儘速將刊登之報紙檢送本院,以利計算送達時間,是否合法送達,同一被告第2次公示送達,法院依職權辦理即可。
    [ 110-05-04更新 ]
  • 答: 判決確定,收到確定證明書後,可檢具裁判及確定證明書正本各乙份具狀向債務人財產所在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110-05-04更新 ]
  • 答: 若欲為假扣押或假處分,須先檢視裁定收受日,距收受日如已超過30天,依強制執行法第132條第3項:不得聲請執行。僅得重新取得裁定,且於期日內供擔保提存並聲請執行
    [ 110-05-04更新 ]
  • 答: 為了能迅速、經濟地解決當事人間的紛爭,希望在審判期日之前,能透過雙方當事人互相交換書狀的方式及在法官的協助之下,使雙方當事人整理出彼此沒有爭執的事項,以及有爭執的事項;而雙方沒有爭執的事項,法院就不用再花時間調查證據,只要調查爭執事項的證據就可以,如此一來,就可以節省一些調查證據的時間。當事人都能針對有爭執的事項去充份的辯論,就不會發生判決的理由在當事人預料之外的情形。當事人主張的事實若有講得不完全、或主張的權利讓人不明瞭時,法官在審理程序當中,也要適時地向當事人闡明,讓當事人不會因為不懂法律主張錯誤的權利或沒有做完全的陳述而導致敗訴的結果
    [ 110-05-04更新 ]
  • 答: 民眾至法院洽辦公務時,如遇有承辦人員服務態度不好、辦事效率不佳或故意刁難延誤等情形,均可向法院書記處或政風室反映。
    (政風室受理申訴陳情專線:07-2161403)
    [ 110-05-04更新 ]
  • 答: 法院傳喚或通知當事人出庭均以正式公文書面通知,不會使用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民眾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要提高警覺,立即向法院政風室或訴訟輔導科查證,避免受騙。
    [ 110-05-04更新 ]
  • 答:
    1. 除權判決是公示催告程序的最後一步,首先必須要說明的是公示催告裁定是本院非訟中心承辦,除權判決承辦單位是本院民事庭,故聲請除權判決時請一定要在聲請狀第一面寫明案由為聲請除權判決並填載原公示催告案號;如只寫原公示催告的案號,聲請狀必將誤送非訟中心,耽誤您寶貴的時間。聲請人在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屆滿後三個月內,即可檢附刊登裁定全文報紙一份具狀向本院民事庭聲請除權判決。所以如果張三在96年1月2日刊登裁定見報,而張三的裁定主文第三項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三個月,張三要等三個月如果沒有人向法院申報權利,在96年4月2日至7月2日間張三即可檢附報紙向民事庭聲請除權判決,一旦超過96年7月2日張三就只能重新聲請公示催告。
    2. 拿到除權判決書直接到銀行就可以把錢領回來了。
    [ 110-05-04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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